淮海工学院第四教学区A、B楼工程环保验收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一、招标条件
淮海工学院第四教学区A、B楼工程环保验收服务项目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海工学院第四教学区A、B楼工程环保验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淮海工学院本部校区内。总建筑面积为45124.88 m2,其中教学实验A楼建筑面积22562.44m2,层数为六层,高度为23.95米;教学实验B楼建筑面积22562.44m2,层数为六层,高度为23.95米。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乙方工作负责收集有关材料(包括:1、环保竣工验收的申请报告;2、环保监测报告(监测内容依据环评报告要求:对水、气、声、渣等方面监测);3、具有环境保护设施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的环保设施方案;4、项目给排水施工图;5、污水入市政污网证明;6、项目环保设施的调试报告、操作规程、环境管理规章制度以及相关人员的上岗培训证书;7、项目建设期间排污申报表、缴纳的排污费票据复印件;8、项目环评报告表(书、登记表)、审批意见;负责在竣工验收后进行淮海工学院第四教学区A、B楼工程化粪池污水系统监测和小区内噪声监测;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编制本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
保证顺利通过该项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营业范围具有污水废气噪声处理环境工程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检测、环保咨询服务和环保项目管理等相关业务范围。
五、投标及开标:
(一)投标内容:
(1)服务费用(招标控制价:4.5万元)
(2)需要的工期(中标后不超过20日历天)
(3)付款方式:无预付款,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后2周内一次付清。
(二)投标文件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委托书(原件);
3、工程报价书(包括工期安排)(加盖公章)。
请将上述材料装袋密封加盖密封章,提供一式三份。
(三)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20日下午3:00。
(四)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淮海工学院基建处204室(淮海工学院东院学生生活区D7~D8公寓)。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淮海工学院基建处202室(淮海工学院东院学生生活区D7~D8公寓)。
六、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定标
1、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3人。
2、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
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5日内按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在招标公告发布平台发出中标结果公告。
八、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签订
1、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应在中标后3个日历天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并计入黑名单。
2、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计入黑名单。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本招标文件未提及部分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苏建规字【2013】4号文-《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贯彻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意见》执行。
联系人:卢老师 电话:0518-85895206
淮海工学院基建处
2019年5月13日